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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四章 耳环


有些事一旦开了头,坚持下去好像就是顺水推舟的事,比如接吴筝下班,尤其是在傅时发现吴筝比自己还忙的时候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从来都不欣赏宛如菟丝花般依附着别人生存的女人,但也从来没有想过会因为一个女人忙于事业而感受到被冷落的时候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医院刚醒来时,吴筝就是一副贤妻良母的模样,以至于他以为吴筝嫁给自己后一直是在家中照顾自己,并没有自己的工作,他承认在见过江梦悦后他有过刹那的迟疑,对吴筝也多了几分审视。

        吴筝无疑是优雅美丽的,尽管她从不刻意展现这些,但那股天生的气质总是格外吸引人,他的目光总不经意地落在她身上,随着短短几天的了解,就明白为什么失忆前的他会愿意娶她,而在二十七岁时他从未考虑过婚姻,尽管已经有了女友。或许应该换种说法,当他见到吴筝时,他就生出了把她娶回家的冲动,只她一个。

        傅时越意识到这一点,就觉得自己对她越来越进退失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夏照。”傅时突然叫住交了资料正要离开的夏照。

        夏照站住,等着傅时指示,这段时间因为失去了五年的记忆,傅时总会询问他公司的一些事情,他也习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最近……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一问问得夏照一头雾水,愣愣道:“我……我没事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恋爱了。”这一句非常肯定,“对方是吴筝的朋友。”后一句才是关键。

        夏照别别扭扭地开口:“哥,你怎么知道的?”尽管算是公开的秘密,但杨欣蕊一直不希望太高调,所以他就没有刻意宣扬,但傅时向来眼中只有工作,对别人的私人感情从不过分,也不知道怎么知道的,难道是……嫂子?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和欣蕊就先处着,我想带他见爸妈,她还没同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傅时微微眯起眼睛:“你处于下风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夏照顿时像被踩到尾巴一样:“这这这……这怎么能计较这个呢!感情是两个人互相包容迁就的事,又不是比赛!”

        傅时凝神看了他几秒,没再追问,而是斟酌地开口:“既然你女友和吴筝是闺蜜,那么应该非常了解她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夏照不明所以:“是……是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吴筝她最喜欢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夏照眼睛差点脱框了:“啊?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啊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没什么。”夏照只是表情奇怪地笑笑,“哥,你是不是恢复记忆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傅时皱眉看他:“当然没有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是……你现在的样子和以前追大嫂的时候一模一样。”夏照嘿嘿地笑着,“你以前也挖空心思给她送过礼物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听到夏照这么说,傅时的脸忽然就绷不住了,他握拳咳嗽了声,一本正经地说:“吴筝前段时间在医院照顾我很辛苦,最近工作又忙,我只是想送礼物聊表感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话听着就非常生疏了,但是夏照全然不觉得这么回事,他悄悄看着傅时的表情,暗想还是嫂子魅力大,让他哥沦陷两次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其实这事不用问欣蕊我也知道。”夏照笑眯眯地说,“嫂子虽然是设计出身,但对名牌什么的并不热衷,她肯定喜欢独具一格的设计,而且……要说最喜欢什么,她这么喜欢设计珠宝,肯定喜欢光秃秃没打磨过的宝石,让这些宝石在她手中打磨成形,绝对是一件特别有成就感的事!”

        傅时拐弯抹角问到了自己想知道的事情就打发了夏照,陷入了沉思,他不承认夏照比自己更了解吴筝,只是当局者迷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又是从早工作到晚,吴筝打了个哈欠,把祖母绿小心翼翼地镶嵌进耳环的底托。对于耳环的设计她相当用心,因为宝石的形状不是比较适合做耳环的水滴形,而且她用的主要配搭材料是纯金而不是闪耀的钻石,所以在设计方面必须要出其不意。

        吴筝的整个设计理念都是基于Z国古代婚礼的习俗,项链用了双喜和同心结的形状,耳环的宝石没有那么多,金子的占比比较高……她突然就有了灵感,想到了古代在婚礼中占重要地位的“聘眼”——大雁。

        大雁之所以能作为“聘眼”是因为大雁具有美好的人性,它们是最能感受到季节的变化,能够准确根据气候的变化来进行适时的迁徙,寓意着新娘子这时候嫁到男方家就像候鸟迁徙一样的正当其时。

        最重要的是大雁是一夫一妻制,大雁一生只会有一个伴侣,雌雄都是。就算遇到灾难,其中一个不幸死了,另一个也不会“再娶”或“另嫁”,只会孤独一生。有的感情比较深的还会殉情,追随自己的另一半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把金子做成大雁的形状,让大雁衔着绿宝石,那么既特别又有美好的寓意,和项链在意义上也融合了,简直不能更合适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自吴筝有了这个想法就一直在设计大雁的形状,自然不能完全写实,那样会显得笨重,所以大雁的外形要设计得格外流畅,翅膀也最好是张开,那样耳环也会比较灵巧。

        吴筝做了几个样品,最后选中了其中一个便开始熔炼金子,一点点打磨成自己想要的造型,留了底托的位置,最后把祖母绿镶嵌进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正在她大功告成之时,门外又传来动静,转头一看方尧东正目光灼灼地盯着她,见她发现自己了,才有点不好意思,抓挠着门框:“那个……我就想看一眼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吴筝笑了笑:“方设,等我做完了自然会展示,你不用这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吴筝虽然态度依旧温和,但就因为她这么态度温和地说这句话方尧东反而厚不起来脸皮了,挠脸说:“我这人就是太喜欢这些石头了,有时候执迷了就……对不起吴筝,是我得寸进尺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吴筝颇为惊讶:“方设你别这么说,这是人之常情,而是如果不是这样着迷你也不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设计师了,我也一样,尤其是遇到稀有宝石的时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方尧东惭愧地笑笑:“是我坏了行规,吴筝我不看了,你做完了早点回去休息,我也下班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吴筝也只好礼貌性地笑笑,和他告别后继续投入到收尾的工作,直到终于做完,她伸个大大的懒腰靠在椅子上,觉得浑身的骨头都散了架被重新接上了,低头看到了面前的一对耳环,又托着下巴发起呆来,不知道发了多久的呆,而她的唇角始终染着笑意,眼底有着比宝石还晶莹剔透的光彩。

        傅时就这么安静地站在门外,静静地望着看着耳环的吴筝,当看见她笑容绽放时,他的唇角也不由自主勾起弧度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送她宝石能让她一直这么笑的话,那将是一件令人舒服又愉悦的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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