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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 内卷之王陆识焉


安晴十分震惊,“他还经营酒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无尽夏有些疑惑,“怎么,你今天才知道?”

        安晴非常痛苦,“难道只有我一个是废柴吗?这个世界怎么了,我原来以为你和程亦岳这两个哼哈二将已经够变态了,现在居然发现,小丑竟是我自己。我也是由衷的好奇,他每天在这儿累死累活的拍摄,完了之后还得回去继续干活,你说他是如何在这样高强度的工作之下,还能维持快乐淡然的心态的?他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内卷第一人?”

        无尽夏淡定道,“优秀的人总是相似的,差劲的人各有各的差劲。也许对于你而言是超高的工作强度,对于人家来说就是洒洒水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安晴道,“呵呵,我谢谢你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安晴一边看剧本,一边亲眼目睹了无尽夏把自己带来的东西全吃了,其中包括一个比她脸还大的卷饼,两个小蛋糕,一个冰激淋面包柄一份火鸡桶面。吃完之后还意犹未尽的盯着自己手里的甜筒看,天地良心,要不是自己已经吃了一半了,她毫不怀疑对方会虎口夺食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么问题来了,无尽夏究竟是怎样在吃这么多,还基本不怎么运动的情况下,还维持住如此好的身材的?照这么一天三顿的吃,她不到半年就应该朝某知名哺乳类动物发展了吧?

        安晴不仅心里面这样想了,她也放心大胆的问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无尽夏此时此刻正在慢条斯理的用赠送的漱口水漱口,对此的表现比较的平淡,“大多数的人瘦是因为他们有着良好的生活作息,但还有很少的一部分,比如说我,得益于我良好而又强大的基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安晴无语,“您直接说您天生的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无尽夏点点头,安晴忽然发现自己看人并不准确,因为她还是第一次意识到,自己以为对方的高冷,其实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误解,实际上的无尽夏,基本上和高冷两个字,不能说是一模一样,简直是毫无关系。撑死了可以算一个闷骚,不,或许,你也可以叫她明骚,她只是慢热,跟生人不好意思把自己的格格不入和神经兮兮暴露的这样彻底。

        安晴怀着有眼不识泰山和一拳把对方捶死这两种矛盾的心情,捧着剧本,艰难的熬到了约定集合的时间,无尽夏去了还得忙着弄妆容和造型,所以去的时间要更早一些,安晴也就跟着她提前到了,也算是熟悉一下环境。

        到地方之后,程亦岳不在,林海平和沈朝云各占一个边儿,这时候学霸和学渣的不同就充分的表现出来了,林海平面前一大堆的零食袋子,手里还捧着一个冰皮蛋糕,从一堆大约是食物残骸的不可严明物中寻找,依稀能看见里面有一个写着剧本两个字的本子。而沈朝云则完全与之相反,短短的几天,他手中的剧本已经从几十页纸扩充成为了一个厚厚的本子,随身携带的包包里面的东西,此时此刻已经完全展示了出来,各种型号的便利贴,各种颜色的记号笔,两个人的充分展示了,什么叫学霸没有笔,差生文具多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无论是他俩其中的哪一个,安晴这会儿都不忍心去打扰,她换完衣服出来,蹭到陆识焉的旁边,他正在搭好的棚子里开始布置了,他这个人做事比较喜欢亲力亲为,这么长时间了,基本上都是自己动手,丰衣足食,一般不是什么自己抬不动的大型道具,都不会用别人的。今天他走着走着,忽然感觉到自己背后有一道视线,看的他毛毛的,回过头一看,就见安晴正搬着个小板凳坐在他身后不远处,目光炯炯有神的盯着他看。

        陆识焉无奈,“你干嘛这么看着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安晴一本正经,“我来瞻仰一下内卷之王,怪不得你跟程导是好朋友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识焉不明白自己离开这不到一天的时间里,自己究竟错过了什么,为什么他现在根本听不懂安晴在说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。“瞻仰后面,一般跟着的是遗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安晴不慌不忙,“您再这么996下去,我觉得也离瞻仰不远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识焉觉得这个话题越发诡异,“虽然我听不懂你的话,但是你也不要人身攻击好不好?”

        安晴看见他愈发浓重的黑眼圈,还有怎么藏也藏不住的疲惫,认真的点头道,“好。”这次电影拍摄大家都已经非常疲惫,尤其是陆识焉,如果真的像无尽夏说的那样,他一天得打着两份工,操着数不尽的心,那大家还是好好配合,尽快将这部电影完工才好。

        安晴这么爽快的就答应了,倒是弄的陆识焉有点发愣,不明白对方为什么态度转换的这么快,只能一头雾水的继续干活。

        等程亦岳安排好群演,回来的时候身后还跟着之前饰演孟子秋的苏寻,苏寻今天半长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一个小揪揪,还没等安晴欣赏,程亦岳就火速安排对方去化妆。

        等到正式开拍,大家基本已经各就各位,程亦岳一时间还有些疑惑大家为什么忽然工作情绪如此高涨。不过从古至今,有一个故事告诉了大家一个浅显易懂的道理,那就是周扒皮是不会管杨白劳今天的心情究竟好不好,也不会深究这背后的原因,他在意的,只是今天杨白劳能不能给自己好好干活,创造价值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某种意义上,程白劳还要更甚于古人,他立刻调整状态,马不停蹄的开始了新剧情的拍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宁雨的葬礼定在三天之后。

        火化那天文紫没去,她此刻身上还穿着宁雨的外套,几天都没洗澡,头发有些臭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地方出乎意料的还挺大,没想到还没找到宁雨的墓碑,倒是先遇见了宋梧桐。

        宋大夫这么多天没到她眼前晃,整个人像人间蒸发一样,文紫还去科室里问过,都说她请了病假,说是病假,但具体是什么病,也没人太清楚。宋大夫这种模范标兵难得请一次假,倒是把她们主任都吓一跳。医院这种地方病人多大夫少,基本上不存在请假的问题,有事儿了就换班,这还是主任第一次批病假批的这么痛快。

        文紫实在有点担心,最后还特意去旁敲侧击问了问她们主任,主任也说不清楚,只是宋梧桐来请假时候的面色,实在算不上多好。

        宋梧桐穿了一身黑,手上拿着一本很厚的笔记本,憔悴了一些,看起来更瘦了,难得的没戴眼镜,露出来的眼睛显得干净漂亮。

        在知道她的来意后,给她领了个路,文紫看着身前的这一小块墓碑,上面贴着宁雨的一张黑白照片,她觉得恍惚,喃喃道,“宁雨一定不愿意在这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宋梧桐嗯了一声,“我也这么觉得,宁雨生前是个奇女子,死了也跟别人不一样。不过,听说昨天她妈妈从江南过来了,把她的骨灰带了回去,这个墓碑是他前男友弄的,算是留个念想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文紫稍微有点安慰,“这样也好,虽然她从来不说,但是我知道,她很想她的妈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宋梧桐看着她,叹了口气,感叹道,“我前几天洗头发的时候发现,我有白头发了,数也数不清,拔也拔不完。真奇怪啊,我明明觉得我还年轻,怎么好像忽然就老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文紫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宋梧桐把手里的日记递给她,然后将两只手习惯性的放在口袋里,文紫看着它奇怪的问,“这是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宋梧桐道,“这是是宁雨抽屉里的,她前男友整理的时候发现的,扉页上写着你的名字,他根本不认识你,和我曾经说过两句话,于是就让我代为转交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文紫没有打开,她这会儿也没有什么心情打开来看,就只是捧过抱在怀里,问,“你是不是发生什么事儿了,这几天一直没见到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宋梧桐转过头来看着她说,“文紫,我要走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文紫很诧异,“你要走了?要去哪儿?你的工作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宋梧桐的口吻难得的轻松,“去哪儿都好,离开这里,我会跟主任递交辞职手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文紫一直都在失去,这种时候只能习惯性的挽留,“可为什么这么突然?”

        宋梧桐抬起头,看了看并不晴朗的天空,“他死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文紫睁大眼睛,“你说谁?”

        宋梧桐道,“孟子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文紫依旧非常茫然,“孟子秋是谁?”

        宋梧桐一直脾气不怎么好,这大概就是医生的通病,将所有的好脾气都给了病人,在生活中就会非常急躁。就在文紫以为宋梧桐会发火的时候,她却难得耐心的回答道,“就是之前康复科里的那个病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文紫愣了一下,才把人和名字对上号,这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都不知道宋梧桐在照顾的人叫什么名字,“他原来叫孟子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宋梧桐叹道,“是啊,我其实也一直没有留意他的名字。就在昨天,他忽然醒了,拿着护工的手机跟我说了一句话,等我赶到的时候,他已经自己拔掉了氧气罩。”宋梧桐嘴角勾起一个弧度,眼睛里却没有笑意,“你一定不知道,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文紫也有些好奇,问道,“他说了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宋梧桐平静道,“他说他一点都不后悔,如果可以重新选择,他一样还会做出同样的决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宋梧桐的声音十分平稳,甚至没有颤抖,可文紫却能实实在在的感觉到,她非常难过。

        文紫在这短暂的几分钟里想了很多,最后才开口。“我记得你对我说过,他的父母曾经来医院做四维彩超,心中全然都是对于新生命的渴望和喜悦,完全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个见义勇为的儿子。所以我觉得,大概他一直睡下去的原因,是因为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人或者事物。而这次他拼命地睁开眼睛,我想,并不是为了这个没有温度的世界,而是想对唯一还牵挂着他的你,说一句,这不怪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宋梧桐看了她一会儿,嘴角露出一丝笑意,眼睛却湿润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听说宋梧桐从小在外婆身边长大,是个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女孩子,笑起来像阳光般明媚。文紫当时说什么都不信,在此刻却依稀能看见她幼年的影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次,她好久之后才答了一句。“或许是吧,但无论他究竟是什么意思,在那一刻,我真的获得了重新开始的勇气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天气依旧是灰蒙蒙的,没有阳光洒进来,在北风的呼啸里,文紫和宋梧桐告别后各奔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安晴独自返回医院,将宁雨病房里那瓶枯萎的睡莲拿了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吃过晚饭后,她靠在窗台上打开那个本子。它已有些年头了,纸张有些泛黄,却被保存的很好,还用牛皮纸包上了书皮。里面写了半本日记,夹了几个信封,信封上是宁雨的字迹,写着迟于收,文紫没有探究他人隐私的兴趣,就没有拆开,只是放到一边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本以为这是宁雨留给她的小说草稿,没想到扉页竟然是迟于的字迹。

        之所以能这么迅速的就认出来,是因为迟于的字奇丑无比,丑的造型奇特,特立独行,自成一家,很难辨认,但是很好识别。

        扉页上像模像样的写了买本子的时间和地址,其中很大一部分都被撕掉了,其中还有已经撕掉后来粘回去的纸张,文紫的手停在本子上,翻开残存第一页。

        上面写着,高二学期下半年的某一天,我第一次遇见文紫,从此我便觉得,心里某块缺失的地方,被严丝合缝的补好。

        文紫睁大眼睛,手指颤抖,开始慢慢的往下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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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第一次见面,是偶遇。真正有交集乃至熟络,是在网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大约一见钟情都会有最俗套的一种预感,就是你觉得她与众不同,在人群中似乎发着光。她长得不算十分漂亮,但跟别的女生很不一样,她留着短发,头发很自然的散在肩上,五官很深,拼凑起来特别好看,像香港电影里的女明星,没有大浓妆的那种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个时候,我们总是离得很近,但我总觉得,她每天并不开心。

        --------

        那年冬天,我们在一起。

        是很平常的日子,她跑出去买一杯奶茶,我想去找她,但是又害怕她回来看不见我,会着急,于是就站在网吧门口一个避风的地方等她。

        等了大概有十几分钟,她跑回来,手里拿着一个挺大的烤红薯,她说,奶茶卖完了,只有红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网吧里面空气不好,我们就蹲在外面的墙根儿底下分着吃完了那个红薯。

        回去的时候,我把她冰凉的手装进我的口袋里。她没有把手拿出来,我就告诉她,我喜欢她,然后我第一次,看见她脸上有了笑意。那一瞬间,似乎,岁月都无声,时光都停滞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想我后来想起这一天的时候,就算忘了这个冬天的雪,忘了嘴里甜腻的红薯,忘了她冻得通红的脸,也会记得,我自己的心脏快要跳出来的声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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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文紫很聪明,虽然每天都泡在网吧里,但是高考发挥不算太差,顺利考入了一所师范大学。

        离开前一天,她站在学校的顶楼往下看,听说她的老师很喜欢站在上面看风景,我就陪着她在上面吹了一天的冷风。

        与她相反,我高考的成绩一塌糊涂,幸好当时已经有几个电竞俱乐部向我发出邀约,在告诉母亲我不准备上大学之后,母亲勃然大怒,我又告诉她我准备打电竞,她在直到电竞就是游戏的别称之后,她直接把我扫地出门,逐出家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母亲的心思我明白,她的出身不是那么的好,有一点点爱慕虚荣,即便是之后嫁给父亲,也经常遭受白眼。她一心希望我能够出人头地,在她眼里,只要我够有出息,能够接管公司,就会得到父亲的青眼,相对的,她在家里的地位会有所提升。她自顾自的以为,姐姐身为一个女孩儿,在一开始就失去了跟我比较的资格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不知道她的这种想法从何而来,但我直到,我不想按照她所希望的那样或者,自由需要付出代价,我的代价长达五年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时国内的电竞俱乐部还都在起步阶段,我虽然游戏打得不错,比赛也很少输,但是俱乐部效益还是很差,工资常年拖欠,最严重的一次,长达七个月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母亲的原因,我和宁雨的关系一度闹的很僵,以至于我在最难的时候,也从来没有想过去朝她寻求帮助,人和人之间的感情真的是太过脆弱的东西。很难想象,我们曾经亲密无间,也曾经无话不谈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个时候过的很艰难,我之所以能比队友过的好一些,能够保持一日三餐和基本的生活条件,是因为文紫每个月会按时给我打两千块钱。

        两千块钱,是我最后坚持的动力,也是我自尊心的来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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