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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隔水遇桃花。


那样精彩艳艳的人物,一个时代出现一个就已经不得了了,出现了二三个,难道是要叠buff不成?

        那年隔花遇水,墨发玄衣的少年郎,举起酒囊笑得爽朗,道:“叫我久清就好。”段世宁心道:酒卿,好名字。(关于久清成了某人的白月光,却被记错了名字这件事。殷将军在边城念了他三年,都以为是酒卿。)

        那人明亮似骄阳。鲜衣跑马赫连郡望红朝城。

        殷世宁年少成名多少将士信他,重他,敬他。坚信不移的觉得跟着将军打仗,将军能把他们带回家。有道是一将功成万骨枯,他却不然,每场仗打的都分外小心翼翼。毕竟他龟毛洁癖又有强迫症。不想见血,不想多浪费一个将士的生命。

        在世人看来却是殷将军用兵如神。总能用最少的牺牲,打出最漂亮的仗。他少时几乎长在赫连郡,看着父辈叔伯和匈奴打仗。连年战火,将他们赶到了雁门关外的祁山。为国拓土三十里。这三十里地的河山,一寸河山一寸血。

        殷家人边关20年,一朝功成,名扬天下。打下来之后朝廷将之划为赫连郡,在这之上建了红朝城。几年过去也是富庶繁华。毕竟这自古以来都是通商的要道,即使连年战争,此地的居民也有各自的活法。比如战争时,大多数都往沙漠里一猫,当起了沙匪。现在一方赢了,建城了啊,建的还不错,付税也不重。自然就回到这儿当起了良民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这三十里地原本是前朝的,后来前朝皇帝被反了,匈奴就趁乱名了这些地方。待到中原改朝换代的风波平息,这些地方就要不回来了。当然是能打回来。于是就用了殷家,现在老一辈已经功成身退,封侯养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权位就是到了该放手的时候不放手,就有人觉得你功高震主,为了不让自己死得惨。殷家人早早的交了兵权以后,这和删得也好失也罢,不关我们事儿了。当皇上不乐意,皇上觉得你们殷家在匈奴人眼里是块牌子,就算交了兵权,也得去给我震慑他,有好日子不过才傻呀,但也不能拂了皇上的面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他就被派去了。还封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儿,反正这个官肯定没有镇北侯的世子大。不仅官儿小了,还要冒着生命危险,他严重怀疑父辈们不要他了。量他赢也好输也罢,哪怕他战死沙场,封侯拜相后死活不要再打仗。这是正确的一个世家大族,要百年积累。不能刚开头就折了。所以他此去,自求多福吧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并不怎么喜欢打仗,毕竟他龟毛洁癖又有强迫症。但是没办法,作为殷家嫡系里最年长的后辈。他不仅有幸能在少年时见证父辈们的功勋,看着他们建功立业,守土开疆。他还要负责接下来,每到秋冬匈奴人吃不饱饭,出来抢粮作乱打秋膘的时候。来到这赫连红朝城,震慑地与之小打几场。

        尤其是他的父辈们刚退休的时候,那年他17岁,被封为膘骑将军来到还在建设中的赫连,说是统帅三军,实是搬砖建房。美其名曰修筑防御工事。匈奴人见人家的老子们都不出来了。很是想拿他这个小辈开刀,一血前耻,夺回失地。但他大小也是个将才,战备充足,做足准备,提防夜袭,尤其是赫连成那墙,端的是真材实料,亲自监工的厚实,还有瞭望台。打了几场战之后发现他也不是那么好相与的。才渐渐收起了来犯赫连的心意。

        到后来他成长起来。从17~27,他前几年几乎总要守着赫连城。大半年回不了家。尤其是家家团圆的节日,他更是要守在这里。因为匈奴人也知道中原人会回家过年。唉。他只能挑点暮春3月的时候偷偷回家一趟。还总被家里人骂,贪生怕死在锦绣堆。他心道:……你们好意思吗?但其实还是很认同父辈们激流勇退的做法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年,殷世宁在赫连郡守边城,遇到他后,连城北的荒月看起来都有了几分可亲可爱。好像这座乏善可陈的北方边陲重城,终于有了属于他的羁绊。年年大漠北风朔雪枯草黄,马嘶大旗照边疆。可今年他却仿佛看见了春水与桃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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